签证的类型: | 商务签证 | 签证办理费: | ¥1500 | 签证有效期: | 45天 |
签证目的地: | 利比亚 | 所需工作日: | 有效停留期: | 30天 | |
收客范围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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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国外邀请方应提以供以下材料: 01. 利比亚邀请方发来的返签号;(由邀请方到移民局办理返签手续,并把返签号码传真到中方申请人). 二、国内申请人应该提供以下材料: 01. 有限期半年以上的护照原件; 02. 填妥的一张绿色签证申请表(不可复印); 03. 中方公司英文派遣信原件(需用公司抬头纸并加盖公章及签字)一份; 04. 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及复印件一份;(到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) 05. 两张两寸的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; 06. 注意:不能持有以色列护照或以色列签证(有效的或过期的)。 三、注意事项: 01. 正常是5-7个工作日,加急有可能当天得到签证,需要缴纳600元的加急费。 02. 一般是有效期45天,停留期是30天;(以签证官最终签发的时间为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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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您所申请的签证是否可以成功,取决于利比亚使领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结果;若最终发生拒签状况,申请人应自然接受此结果
2、" 预计工作日"为利比亚使馆签发签证时,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;若 遇特殊原因如假期、使馆内部人员调整、签证打印机故障等,则有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;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,而进行的后 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,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。 3、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,仅做参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诺,一切均以利比亚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。 4、签证申请者应在签证批准后再购买机票。凡因提前购买机票而签证未被批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,我社对此不负责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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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 系 人: 周先生(综合业务),许小姐(签证部),陈小姐(签证部)方先生(机票部),贺小姐(酒店部) 地 址: 广州-上海-北京-迪拜 广州市洛溪新城南浦大道恒达商务大厦A座528号 TEL:020-39981586 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207号兆丰大厦2808室 TEL:021-60828932 北京东城区东中街40号元嘉国际A座8楼 TEL:400-698-1866 电子邮件:896468032@qq.com 网 址: www.baniyasvisa.com |